北京离婚律师-姚平 13811432784
简介:婚姻家事部负责人、高级合伙人、主任律师,北京广播电视台《第三调解室》特邀专家律师、杂志《方圆律政》特邀嘉宾、《家和律师说家事》主编、著名婚姻和解专家律师、金牌财富规划师、多个知名机构优秀讲师、《天赋密码•情感危机化解》、《婚姻家庭与财富传承》公益讲座创始人等。

 

  • 姚平律师

    • 帮助过 1695
    • 好评率 100%
    • 5 分钟响应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北京-北京城区-朝阳区

    用户这样评价她: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 姚平

    2022-12-02 15:5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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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事人能够起诉要求解决同居期间的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问题吗? 在分割财产时,应当按照下列原则: 🌹首先是意思自治原则。即双方按照自己的意愿达成分割财产的协议,根据协议来处理财产。 🌹其次是区分共同所有和个人所有原则。如果双方协议未成,那么对于双方同居期间的财产,要区分财产的性质,是共同所有还是个人所有,如果财产是属于共同所有的性质,则应该平均分割,如果是个人所有的性质,则谁的财产归谁所有。 🌹再次是一般共有原则。即如果财产性质不明时,无法认定财产是属于双方共同所有还是个人所有,则一般认定为双方共同所有,进行平均分割。 🌹最后是照顾妇女、儿童权益和照顾无过错方原则。即在财产分割过程中,适当照顾女方和抚养儿童一方的权益;在一方有过错的情况下,分割财产适当照顾无过错方的权益。 司法实践中,以上4个原则有适用的先后顺序,应依次进行处理,不能片面适用。 🍀单纯要求解除同居关系的,法院不予受理。对于因为同居,女方主张青春损失费或者女方以同居期间多次怀孕人流等原因影响身体健康为理由要求男方赔偿,以上情形属于同居造成的后果,无合法婚姻为前提,故无法律依据,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 姚平

    2024-07-14 21:0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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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离婚后遭前夫威胁,怎么保护自己的人身安全?
  • 姚平

    2025-02-23 20:5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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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子女不能因为父母已与其他兄弟姐妹达成赡养协议为由,拒绝承担赡养义务
  • 姚平

    2023-05-30 10:0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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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婚姻本身无对错,看你对她什么态度,一份耕耘一份收获,撒什么种子,开什么花结什么果,历来如此。
  • 姚平

    2022-12-06 18:42: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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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婚姻案件涉及调取银行流水比较常见,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目前政策:律师持调查令可以查询个人银行流水,只需要实际持令人和调查令指定持令人一致即可,到任意一家邮政储蓄银行网点都可以办理。
  • 姚平

    2024-11-11 11:10: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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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每天要做的八件事 : 1、微笑:气质会越来越好; 2、适应:处境会越来越顺; 3、理解:朋友会越来越多; 4、包容:生活会越来越美; 5、欣赏:人际会越来越广; 6、谦让:肚量会越来越宽; 7、善良:世界会越来越净; 8、感恩: 运气会越来越好。 今天又是美好的一天,向着阳光出发!
  • 姚平

    2024-11-18 16:3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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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曾经的青梅竹马也没抵得过岁月的变化,面对丈夫对婚姻的背叛,妻子求助于元甲律所希望快速离婚。仅用2个月帮助当事人和解离婚,孩子抚养权双方共同承担,获得天津房产和相关财产。与过去告别,开启新的生活。
  • 姚平

    2022-12-07 22:5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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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家析产纠纷,拆迁利益分配不均,最终导致纠纷产生,我方当事人恪守约定没想到变成了受害方,经过律师调查取证及保全,最终维护了当事人权益,当事人送予锦旗特表感谢
  • 姚平

    2024-11-13 11:2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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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淀法院山后法庭离婚纠纷管辖权谈话,因为准备充分,法官当庭通知会驳回对方的管辖权异议。
  • 姚平

    2022-12-08 17:0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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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例小分享:离婚案件撤诉要慎重。众所周知,离婚案件再次提起诉讼需要在六个月以后,但遇到对方好不容易同意离婚,又非常抗拒法院,这种情况怎么办呢? 可以先共同到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待领取离婚证后再向法院申请撤诉,是可以的哦。
  • 姚平

    2024-06-21 23: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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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两个多月谈和好!❤爱情是最一种最强烈的人际吸引!🌹明明爱着彼此,为何有时感受不到被爱着?恋爱容易相处难。❄在我们专业律师的帮助下,让彼此相爱的人重新找到被爱着的感觉!🌈能感受到你爱的人爱着你,是多么幸福幸运的事情啊!🎉💞
  • 姚平

    2024-09-23 12:4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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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社会中,遇到真正理解女性、尊重女性、支持女性、跟女性相互取暖的男人才能够算是爱情的归宿,但这样的爱情很多时候需要一些运气。有些女性可能认为自己的能力与欲望之间存在差距,希望通过恋爱或婚姻来提升自己的财富或资源水平,至于对方是不是真的理解、尊重自己,没那么重要。这是个大陷阱,因为达不到的部分正好是她们要成长的部分。
  • 姚平

    2024-04-07 17:2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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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历经3次开庭,最终调解离婚,女方婚前房产,价值评估后帮助男方获得194万元房屋补偿款。心平气和的分开,是给予彼此最后的温柔。
  • 姚平

    2022-09-08 14:0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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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职太太真的可以【领工资】了吗? 确实民法典中规定了:抚养子女以及照料老忍负担较多义务的一方,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 但是,申请这种补偿又是一个过程,证据比较难搜集,必须证明自己是做家务照顾孩子老人比对方多! 个人建议,做饭、家务等,还有与孩子、老人的日常生活照片,这些平时都可以拍照记录下来。 还有需要注意的是,能有多少补偿还没有具体标准。
  • 姚平

    2024-07-30 17:4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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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只有离婚才能找律师?当然不是,元甲律所婚姻家事律师帮助委托人达成和好不离婚的心愿,[玫瑰][玫瑰][玫瑰] 用正确的思维方式引导委托人理性思考,打开心结,帮助夫妻和好如初 [烟花][烟花][烟花]
  • 姚平

    2024-01-29 11:06: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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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执行-内地与香港相互认可和执行民商事案件判决 自2024年1月29日施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法院相互认可和执行民商事案件判决的安排》,判决包括调解书、支付令。
  • 姚平

    2023-05-30 09:5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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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什么样的婚姻,不值得挽救? 第一类:核心矛盾在对方身上,且不可逆的 这个大家也都明白,一段关系产生问题的时候,你去跟你的亲戚朋友诉说评理的时候,大家肯定就说:“哎呀,一个巴掌拍不响,那你肯定也有自己的问题。” 这句话,你觉得有问题吗?是不是甚至有时候听着,还会觉得委屈? 显然,所以我们一定要有这个分辨问题的能力。 怎么去分辨呢?怎么去判定到底是不是双方都有问题,还是这个人全责呢?怎么在大家说你的时候,也能够正确的思考跟反击呢? 比如说,妈宝男算不算他的问题?不完全算; 那么背叛成瘾算不算他的问题?这就算了; 再来一个,回避型的人格算不算?这也不完全算; 那么家暴算不算?这当然必须一定算啦! 如果你按照这种方式,已经判断出来了还是对方的问题的话,你还是想着一条道走到黑,其实意义不大。 因为这个时候你还想着挽救你们的婚姻,你们的爱情,更多的是内耗你自己。所以你更应该的是挽救你自己,及时的脱身,保护好自己,改变下自己的生活环境跟依恋模式。 就像那些经常家暴的人能不能轻易改变?新闻电视剧没少看吧!很难!甚至改变不了! 第二类:长期被对方打压的 长期被打压的姑娘,大多数都有被精神控制的表现了,长期p/u/a。 这种能找到我的学员,其实大多比较少,因为在她认知可能世界里,老公说的都是对的,她有今天的生活已经不容易了,不应该奢求很多了,更不会想着去改变了。 甚至到了老公有一天背叛了,都会被灌输一种思想:“很多男人都是这样的,只要他还对我跟孩子负责,那又有什么关系呢?我自己也很一般,他已经很不错了。” 是不是听起来都觉得生气?生气就对了,那代表你没有这方面的问题。 这种一般都是被老公长期的洗脑了,已经形成了这种价值观念了。 第三类:婚姻里,双方长期分居。 夫妻生活的保鲜,有很大一部分来源于性,好的婚姻少不了这一点地维持。 同时,它也有助于这段感情能长久的走下去。很多长期分居的夫妻双方少了日常生活的相处,少了每天的陪伴也就失去了实质性的东西。 当你不知道对方的生活规律,也不清楚对方的情绪变化。 有什么不开心的,也就只有自己一个人默默的承受。
  • 姚平

    2025-01-08 12:39: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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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军嫂是那么的让人向往身份,但军嫂遇到离婚时是那么的让人头痛 对方实施家暴,不同意离婚,但最让人难办的是他军人的身份 ,好在正义并未缺席,在我方充足的证据以及对方的“神助攻”下,终于判决离婚,当事人成功的摆脱了魔爪,喜极而泣! 这简单的三个字,代表了当事人的千言万语
  • 姚平

    2024-06-27 14:2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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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婚姻里没有谁对谁错,只有适合与不适合。帮助当事人和解离婚,财产、债务、孩子抚养权等问题都达成心里意愿,和平分开、各自安好。当事人感言:“元甲律师不只是法律专业的解惑,还像知心姐姐一样不厌其烦的为我解决问题,提示关于案件需要我注意的任何问题”,常常帮助、总是安慰,口碑服务我们一直在行动。
  • 姚平

    2022-11-29 18:2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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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以通过哪些方式立遗嘱?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条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口头遗嘱在满足一定条件时是有效的,但是为了避免纠纷,建议尽量采用以下几种方式立遗嘱:(1)自书遗嘱,即自己亲笔书写并签名的遗嘱,须注明年、月、日。(2)代书遗嘱,即请他人代为书写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见证,见证人之一可以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3)打印遗嘱,即通过技术设备书写、打印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4)录音录像遗嘱,即以录音录像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录音录像中记录其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年、月、日。(5)公证遗嘱,即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的遗嘱。除自书遗嘱和公证遗嘱外,以其他方式立遗嘱时均需要邀两名以上见证人见证并签名,否则遗嘱无效。